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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摘要: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18年我校计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18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1500人左右。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8年我校计划在23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3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达,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所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都是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特别提醒: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5.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6.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报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两个阶段报名均为正式报名,数据均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缴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缴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按照推免生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
  3.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3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现场确认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6.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请保留好网报的账号和密码)或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今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5人,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1、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个别专业一志愿不满的,可招收部分调剂考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开展招生工作。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当年9月份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2、录取类别及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三方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业奖学金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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