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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摘要: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专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专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专业复试线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专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专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专业复试线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见经理管理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套(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将身份证和毕业证或者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右上角写明考生编号)
  3、学生在校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共100元。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两类招生计划总数为基数。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本专业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交流能力考核)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要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以及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的综合能力。其中,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50分,考核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基本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会计(专业学位):3月22日8:30—12:00,地点:经济管理学院105教室。
  2、复试笔试:
  会计(专业学位):3月22日15:00—17:00,地点:经济管理学院104、105、212教室。
  提醒:14:20全体复试考生在经济管理学院104教室集中开会。
  3、复试面试:
  会计(专业学位):3月22日晚上、3月23日全天。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107、108教室
  等候区:经济管理学院303教室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外语能力考核: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外语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外语成绩。
  5、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统考成绩/统考满分)×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_50 _%+复试规格化成绩×_50 _%。
  2、拟录取原则:
  (1)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六、调剂

  非全日制招生调剂
  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

专业(领域) 人数 要求
会计(非全日制) 50名左右 符合我校“会计”专业复试资格要求。
首批只接收报考我校“会计”专业全日制的考生调剂。是否接收校外调剂视招生指标情况而定。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张慧 02584315469 rainbow09@163.com
接待考生申诉 温素彬 02584315961 wensubin666@163.com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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