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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mpacc招生简章

摘要: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MPAcc招生简章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MPAcc预招生全日制45人,非全日制30人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9年将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计90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工程(23个专业领域)、法律(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金融、国际商务、体育、翻译、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等16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40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
 
  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9年我校将开设法律、金融、体育、社会工作、翻译、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共计11个学位类别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教育。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前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4.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3900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需要具备以下英语要求:英语CET6不低于426分,或托福不低于79,或雅思不低于6.0。
 
  (二)推荐免试生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一般可申请到较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3个专业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5.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3900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以下英语要求:英语CET6不低于426分,或托福不低于79,或雅思不低于6.0。
 
  (三)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不含本科结业生)的人员,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五)参加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金融、会计、翻译、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体育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详细的报名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执行。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详细的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发放
 
  2018年12月14日-24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考生初试成绩水平和学科基本要求,以宁缺勿滥为原则,按学科、类别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研究方向)的成绩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特殊情况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018年参加我校夏令营的考生,其复试、录取资格按照学院公告执行。
 
  我校将于2019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40%—60%(具体见复试期间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在现场或网上公布,我校不再以书面方式寄送;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届时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
 
  8.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五山校区医院或大学城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9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均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非全日制班招生人数以及相关专项计划,复试录取阶段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总计划的50%,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9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为鼓励校际合作以及支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项目,我校将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在《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专项计划,接收校内外调剂生源。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各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皆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转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限录取定向就业类别。
 
  七、学费、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各类别学费标准请见附件1。
 
  我校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最高额度达12000元/人/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年;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   020-87110195(学校纪检)
 
  官方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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